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142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建有世界展陈面积最大的世界语博物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副教授47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5人、省部级人才10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2人。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先后与天津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现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为适应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发展需要,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学校,共谋发展、同创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人(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学院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30+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①《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②《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③身份证扫描件;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⑧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考试前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参加面试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⑧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⑨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枣庄市市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察、体检、档案等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费、最高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最高10万元的海外访学经费、周转房等政策,具体详见枣庄学院网站(http://***)。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南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6856
电子邮箱:6778@***
联系人:苑老师、于老师
枣庄学院网址:***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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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
2023年10月11日